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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务部撰写关于“新三板扩容”的政策动态
    发布日期:2012-09-10

    政策法规


       
    证监会201283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逐步将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纳入试点范围,为试点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报价转让等服务。首批扩大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主要是为解决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及融资问题,其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自20061月,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启动试点以来,新三板终于迎来扩容。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中关村股份报价系统挂牌企业逐年增多,且增长速度加快,有进一步扩展的态势。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性、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服务,这将有利于加强对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新三板的扩容对市场的影响,证监会方面解读表示,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属于小额定向融资,扩大试点后,融资额也很有限,对市场扩容影响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来看,6年来挂牌公司100多家,定向增资总额只有17.29亿元,公司单次融资规模也只有几千万元。其二级市场流动性不高,2011年平均换手率只有2.93%,涉及的资金量有限。新三板扩容后,拓宽了资本市场服务面,将有利于缓解交易所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稳定市场预期。

    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新三板扩容可以有效促进地方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从而辐射周边区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新三板扩容也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VC/PE机构在面临更多的投资标的同时,退出渠道也较以往更加顺畅,这对回报水平每况愈下的VC/PE机构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部门意见


       证监会关于“新三板扩容”政策的出台,拓宽了资本市场服务面,完善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
    融资的便利、高新园区政策的扶持、挂牌条件的宽松、企业价值的提升,将使刚刚扩容的三家高新技术园区内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交易,并将带动更多企业进驻园区。同时“新三板扩容”将为VC/PE机构带来投资新机遇。

    请相关部门、控股公司认真研究、关注相关政策,深入了解政策动态,一方面,积极争取公司园区进入日后“新三板扩容”的试点范围;另一方面,主动关注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转让等项目,不断加大公司园区建设、股权投资力度,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