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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
    发布日期:2010-02-21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势在必行。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财政部、司法部调研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他指出,要认真研究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领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创新行业党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双推进。

      近几年,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具备条件的“两新”组织纷纷建立了党委、总支或支部,在“两新”组织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组建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党组织不健全,不能很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现象。为此,在“两新”组织党建方面,要坚持“四项原则”,确保党组织在“两新”组织的全覆盖,让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组建工作要坚持循序渐进,不能求一时大而全、“全覆盖”。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级各部门纷纷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一定要防止组建工作的“一阵风”,避免组建工作“活动化”,让组建工作走了过场,走了形式。在组建工作中,要坚持循序渐进,避免“水过地皮湿”的现象,确保组建工作脚踏实地,富有成效。

      二是组建工作要坚持建一个成一个,确保发挥作用。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在教育凝聚人心、宣传推动、文化引领、内外协调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把组建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中,严格程序,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组织机构,真正做到组建一个、成功一个,确保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组建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注重示范引领。做好“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坚持以点带面,下大力气做好部分“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同时,对于在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总结整改,顺利推动党组织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其他“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让该项工作在典型示范中走向深入。

      四是组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取得实效。每一个“两新”组织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因此,在组建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调查研究,坚决摒弃“批发式”工作模式,防止“千面一孔”,真正组建出有自身特色,能助力本组织发展的党组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