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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发布日期:2010-05-13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完整、系统地论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任务、新要求、新方法。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容丰富、论述精辟,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拓展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首先,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深刻把握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阶段性特征的必然结论。当前我国的腐败问题,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是腐败滋生和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解决的深层次原因。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其次,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对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深化和发展,是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突出位置,明确提出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的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化、深化、丰富和发展。再次,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对我国反腐败经验的深刻总结和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致力于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从严治党、预防和惩治腐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解决腐败问题,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反腐败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在于制度建设上的缺陷和滞后。再次,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制度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贯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个核心要素之中的一个根本保障机制。教育要靠制度来落实,监督要靠制度来保证,纠风要靠制度来巩固,惩处要靠制度来规范,改革要靠制度来深化。最后,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和全党全社会的共识。经过多年的反腐倡廉实践,广大党员干部已经逐步认识到,“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其主观原因和责任固然不可推卸,但制度建设方面的缺陷造成的监管不力和从政环境的高风险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深思。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是爱护干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纲领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纲领。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科学界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线、核心、重点和目标。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内容方面,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和惩治制度建设,涵盖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出要规范反腐倡廉教育的主体、内容、形式、方法,明确要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把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着力提高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为从制度层面解决反腐倡廉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制度不健全、重点不突出、形式单一、手段落后、针对性严肃性系统性不够、教育者不接受教育等问题提供了根本途径。在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方面,讲话从我国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现状和特点出发,明确指出,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明确了监督制度建设的重点、方法、要求,特别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控、党内决策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保证各种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等方面制度建设,为从根本上解决监督制度缺失、监督乏力、监督滞后、监督不到位、监督整体效能不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监督指明了科学途径。在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指出,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以廉政风险评估、内控、预警机制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制度风险,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各个方面。这些重要论述,为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创新指明了方向。在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就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对于从制度上减少腐败案件查处中的人为性、随意性和腐败问题暴露的偶然性,克服一些地方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现象,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减少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侥幸心理、博弈心理、冒险心理,形成正确而稳定的心理预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提出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机制等制度,对于确保惩治协作机制和落实机制的制度化、稳定化、长期化,惩治工作整体效能的最大化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方法论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方向、原则、途径、方法、手段,强调要针对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各项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来推进;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强调要注重方式方法创新,高度重视现代科学知识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把科学理念、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讲话重点阐述了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问题,抓住了制度建设的关键和要害环节。讲话强调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特别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的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强调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强调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强调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落实的规律和根本方法,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