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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突出重点
    发布日期:2010-09-19

         学习是生命的源泉,是发展的动力,是时代的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把党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领导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要树立先进学习理念。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优势,通过系统培训,广泛深入地传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基本知识,建立学习信息反馈、知识共享和工作反思等系统,增强广大党员的学习力,使广大党员自觉接受学习制度化、工作学习化,时时学习、终身学习以及会学习、能学习等先进的学习理念,从而牢固树立学习速度应大于变化速度的观念,把学得快、学得好、学得多作为新时期党员学习的一种追求,把愿学习、会学习、能学习作为新时期党员提升能力素质的一种标准。

      要不断端正学习行为。不断丰富完善已有的学习模式,有效提高学习层次。要在克服急功近利上下功夫,努力掌握学习方法与技巧,坚持互动学习、反思学习、系统思考和创新学习“四结合”,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考试、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等活动,强化党员创先争优意识;要在提高学习效率上下功夫,把“快、好、多”作为组织学习的一种追求,认真总结和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学习规律,努力增强党员学习力;要在克服形式主义上下功夫,形成和完善学习制度机制,积极营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改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在克服简单化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全方位、全天候学习观念,变无心学习为有心学习,做学习的有心人。

      要坚持拓宽学习领域。紧紧围绕有效提升履行本职的能力,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拓宽学习领域。要狠抓理论武装这个根本,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的领导,使各级党组织成为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党组织;要以业务学习为重点,不断促进党员业务能力提高,使各级党组织能够适应时代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提高党组织运用集体智慧进行应变和创新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认真掌握基础性、应用性、前沿性等知识,拓宽广大党员视野,大力培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促进广大党员全面发展,使党组织能够最大限度地形成面向时代的应变能力和面向未来的发展能力。

      要构筑多元学习平台。紧紧围绕有效提高党组织学习效力,不断创新和设计多层次、宽领域、有实效的活动载体,实现资源共享、时间统筹、内容交融、效果互促。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传统阵地与现代传媒优势,完善学习网络,拓展学习空间,构筑“学者有其校、处处是课堂”、“身边有老师、互动帮促学”的学习平台,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开辟网上论坛、网络培训等开放式学习“绿色通道”,不断创新学习载体;要充分利用社会图书资源,积极为广大党员办理图书阅览卡,拓宽学习渠道,并采用大课堂形式开展各类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举办专题报告会,建立开放型学习模式,借助各种社会学习资源开展学习,丰富学习教育方式,提升学习教育质量;要遵循“学习—提高—再学习”规律,构筑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合理配置学习培训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要以党员“先锋岗”为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把学习向深层次渗透。

      要建立健全学习机制。要对已有的学习制度进行整合规范,围绕有效地激发学习动力,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要建立“导学”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各项学习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组织学习内容、方式和要求,引导广大党员把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转换为自觉行为,善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不断追求思想上的新境界、工作上的新作为、作风上的新形象;要建立“互学”机制,把开展反思式学习、研究式学习作为互学重点,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努力拓展广大党员的思维模式,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团队学习,促进信息共享、坦诚交流、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要建立“督学”机制,明确新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学、评学制度,把所属党员的学习态度、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标准之一,纳入到学习考评激励约束机制中去,确保学习的连续性、持久性、实效性,从根本上防止学习走过场、图形式。